附件1
2020年深圳市文化产业原创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
一、设定依据),选择“原创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资助”,在线填报申报书,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。
(一)项目申报书。
(二)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。
(三)企业近三年度(2017-2019)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。
(四)企业近三年度(2017-2019)纳税证明。
(五)企业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。
(六)申报项目介绍材料。
(七)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。
(八)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。
(九)申报项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凭证材料。
(十)项目实际支出的发票、记账凭证、合同、银行转账凭证等。
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,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,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,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(骑缝章)。
六、受理机关
(一)受理机关: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。
(二)受理时间:
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日18时。
初审结果发布时间: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,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。通过初审的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,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受理地点: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一楼受理窗口。
(四)咨询电话:25987167,25945229,25988278。
七、决定机关
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。
八、办理程序(流程图)
网上申报——网上初审——提交书面材料——专家评审—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——现场考察—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——拨付资助经费。
九、办理时限
此项目为2021年储备项目,2020年完成评审,2021年拨付资金。
十、其他相关事项
(一)我局没有和任何中介机构合作,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,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。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和评审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二)申报企业在专项资金的申报、使用、审核、管理等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,将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,并视情节轻重列入专项资金失信名录或风险提示名单,向市相关财政资金管理部门予以通报:
1、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,骗取专项资金的。
2、拒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。
3、违反规定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的。
4、其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。